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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 促进新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03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对我国风电、光伏领域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工作做出全面、系统部署,对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是落实资源全面节约战略的重要内容。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光伏制造和应用大国,风电、光伏累计装机量和新增装机量多年来稳居全球第一。早期建设的风电、光伏设备将逐步进入退役期,预计到2030年,我国累计退役的风电、光伏设备产生的废弃物约3500万吨。这些退役新能源设备中蕴含着丰富的资源。初步估算,每兆瓦风电设备退役后可循环利用钢铁、铜、铝、玻璃纤维等材料100—240吨,每兆瓦光伏设备退役后可循环利用铜、铝、塑料等材料60—80吨。构建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可以有效提高原材料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原生资源开采。

(二)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应有之义。壮大新能源产业是推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路径。新能源产业废弃物具有产生规模大、产生时间相对集中、废弃物成分复杂等特点,如不能对相关废弃物加以利用或妥善处理,新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得不到保障。而通过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能够减少设备生产运维过程中的原生材料消耗,降低新能源产业自身的碳排放。

(三)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我国早期退役的风电、光伏设备多分布在偏远地区,且较为分散,目前存在露天堆放、填埋或焚烧处置退役设备现象,不仅占用土地,还存在一定环境污染隐患。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加快构建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二、为培育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设计了路线图

《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工作目标。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指导意见》设计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路线图。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提出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光伏设备制造和出口大国,从全生命周期角度考虑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顺应了国际发展趋势,将为提升我国新能源领域的全球竞争力注入新的动能。

《指导意见》提出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发展重点。一是明确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支持发展设备寿命评估、关键部件延续和梯次利用、稀有金属回收提取等关键技术,加强标准规范建设。二是着力提高资源化利用价值。促进风电、光伏设备再利用、再制造和资源化,支持风电机组的基础、塔架和光伏的层压件、边框等再生利用,风机发电机、齿轮箱等零部件发展再制造。三是发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重点区域建设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聚集区,发挥重点区域先行先试作用;支持中央企业率先规划建设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四是鼓励发挥各类主体作用。支持设备制造商、开发商和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导向开展合作;支持发展鉴定评估机构,开展设备绿色认证工作,为设备循环利用提供保障;支持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制定标准规范、发布行业报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有效纾解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难点堵点

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是一项系统性和复杂性程度较高的工作,需要多政策协调、多举措发力。《指导意见》聚焦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关键环节,力争破除相关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第一次明确发电企业的设备处置责任主体。明确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依法承担退役新能源设备处理责任。二是强化了退役设备末端处置的环境责任。要求退役设备在处置环节不得擅自填埋、丢弃,必须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和无害化处置,并明确加强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三是完善了退役设备处理处置相关制度。完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提升报废资产处置效率;优化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处理处置制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要求将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和妥善处置作为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的重要内容。四是明确了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将加强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的资金支持;依法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专项支持政策。

我们相信,《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为我国退役风电、光伏设备高效循环利用奠定坚实基础。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我国将有望形成规模超百亿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也将为规范其他大型设备循环利用提供有益借鉴。(作者:么新 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副院长)


源:中国电力网